乔走带回一醉鬼。
余味搭把手,将人扶着回公寓时磕磕碰碰些地方,可醉鬼丝毫未醒。
将人扔到沙发上,余味坐到一旁,开始“盘问”乔走。
“这人,你哪儿捡的?怎么认识的?”
醉鬼不是乔走班级里的人,他能肯定。
但是,余味不能排除乔走在学校里,认识别的班上的人,毕竟,这个人虽然穿的朋克,可瞧着年轻,跟乔走一比差不了多少。
如果是学校里学生自然有一种对待,可若不是,就成了另外一种结果。
余味等着回答,却发现面前乔走,一会儿点头,一会儿摇头的。
“你这到底什么意思?”
再好脾气的人,让乔走这么一折腾,保准暴走,乔走自然也发现余味的不耐,磨磨蹭蹭开言交待。
“这个人我是在夜店见过,他是乐队的主唱 ”
夜店里助演,十有八九是个社会上的人。
“他唱的歌很好听,他的名字我也知道,只是,他不认识我 ”
好家伙!
余味这才发现,乔走算是兼职一回,给自己捡了个爱豆回来。
平日里,看着不声不响,埋头读书的傻小子,没想到竟会喜欢夜店助演,余味颇有种发现新大陆的稀奇。
动不动就脸红的乔走,喜欢的歌手,余味起了几分细细瞧一瞧的心思。
“他既然是乐队主唱,乐队里的其他人怎么会同意你将人带回来?”
边打量,边问着一旁傻小子。
喜欢夜店歌手没什么,半夜照顾醉酒的人,也是功德一件。
余味怕只怕乔走这小子是偷偷将人带回来的,真相要是这样可就麻烦大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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