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去以后,一套轻薄但沉重的软精重甲、一麻袋蒙汗药、一麻袋春药已经都在我床了,上面还附了一张纸条写着“有些话不好当面说,虽然你年轻力壮,但这些药一定要慎用啊”。
我哑然失笑,这小子。
坐在床上,我出神地望着窗外已经抽出新芽的树叶在微风中轻颤,秋墨湖倒映山丘蓝天,随风粼粼舞动。椭圆形巨石三年来不移分毫,血红之字历久弥新,诉说着不老的传说。
我躺下,颈窝在枕头上轻轻摩擦,疏散着身体的疲惫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看着简陋敞亮的木屋,过几天就要走了,还真有些舍不得。
在湖底洞穴修炼了一下午,风元素如涓涓细流进入体内,在转过复杂的经脉路线,汇聚入丹田,形成一个小型青色漩涡。
踏着龙卷风,慢慢走到密道口,我刚一进入发现任嬛雨已经藏在里面。
她的衣裳染灰,鬓发凌乱,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,比第一次爬出密道口的我还要狼狈。
见我来了,轻轻擦去脸上的灰尘,淡淡一笑,轻柔如水,淡雅胜仙。
那一刻,我想笑又想哭,有千万甜蜜的话,哽在喉头,说不出口。不能单独进入龙卷风的她,到底在这里待了多久。
我牵着她的手,一起转移到秋墨湖畔。
此时云层漂移,露出疏淡的残月和清亮的星辰,墨蓝色的夜空深邃如海,在湖中倒映出点点亮光,幽渺如诗。远方淡淡的灰色雾霭透露出一种,浑圆朦胧的橘黄色光晕,好似渐行渐远的孔明灯。草木的清香在空气中飘飘散散,柔软的晚风扬起任嬛雨和我的发丝。
任嬛雨的发丝贴在我的脸上,痒痒的很舒服,她没有被发丝掩盖的轮廓在微暗的天地光芒中完美无瑕。
我心中忽然跳出风情万种这个词,一拍脸蛋,告诉自己,从今以后只有在她在的情况下才可以用这个词,否则 否则就一辈子不喝王小吉了。
“我明天就要走了。”任嬛雨轻道。
“我早就猜到了,平时你哪有这么主动。”我笑了笑,想竭力抹去心中的酸涩,用衣袖擦干净椭圆形巨石下的草地,和她一起坐下,很安静很温暖。
任嬛雨的肩膀和我的肩膀靠在一起,轻道:“你有什么打算?”
“你走后我也要出去历练历练,提高一下实力,不然岳父大人不认我这个女婿怎么办?”我感受着肩膀的柔软,贪婪地呼吸着耳边传来的幽幽清香,笑道。
“努力吧,你一直说你有一个绝世高手梦,有我爹在,我的行踪在神州上是比较容易查到的,什么时候你感觉可以了,就来找我吧。不要让我等太久,无论如何,我都会支持你。”喃喃细语中我却听出了另外一丝含义。
我轻叹一声,幽幽道:“我以前住在落云城乞丐角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在那里吃不饱穿不暖,过得跟狗一样。”
“嗯。”
“那里很混乱,我又是个惹祸精,几乎每天都要和不同的人发生矛盾,如果没有狗熊我早就死了。每天为了生存而斗争,十二年来我见到了很多,也懂得了不少。进入冰隐神宗后我开始以为自己不再是处于最低层的人,学会了享受,吃好的,睡好的,穿好的,也有了朋友。但是我却时常梦到那里,那感觉很难形容,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,好像我的心停留在那里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别老是嗯啊,我讲这么掏心窝子的话,你就不能安慰安慰我。”
“或许是那里的生活对你的影响太深了。”任嬛雨轻语,转过头看我,“时光总是往前,生命也后退不得,忘记该忘记的,用一个崭新的姿态去面对一切,好吗?”
“好啊,哪敢不好。”我笑着叹息,“不过对我好的人我会一直记在心里,等到下辈才忘记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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